1.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2.调解委员会
对于设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企业,其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3.调解程序
(1)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提示】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XXX
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XXXX
性别:男/女
地址:XXXXXXXXXXX
职务(岗位):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XX
委托代理人:XXXX
被申请人:XXXX
姓名:XXXX
性别:男/女
地址:XXXXXXX
职务(岗位):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
职务:X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
申请事由:
因XXXXXXXX(事由)产生争议,申请调解。 调解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为此,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请依法调解。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 月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