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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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事后对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从而做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它能使我们及时找出错误并改正,因此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总结哦。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总结5篇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1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州、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全系统今年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系统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全局同志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力度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们商务局委托县公安局税侦大队执法,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三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进行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杜绝了“问题肉”的上市,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平价肉。

二、加强酒类管理,狠抓《条例》、《办法》落实

当前酒类安全消费,已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普遍关注,我们商务局切实加强领导:一是大力宣传,通过媒体、横幅、标语,召开经营者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洒类流通管理办法》,让经营者了解其重要性,掌握经营程序。二是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全县所有经营酒类的1015经营户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初步建立了酒类经营户挡案。三是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等部门,根据《条例》和《办法》的要求,对于本地酒类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严格实行酒类商品溯源制度,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为,规定酒类经营户必须建立了购销台帐和悬挂“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示牌,进一步规范和净化了酒类市场。

三、加大流通环节整治力度,增强消费安全

该项工作我们一是全面推进流动领域食品质量监管,逐步建立健全和实施食品主体准入,市场巡查、伪劣食品退市,信息公示等制度,协助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增强食品质量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加大资格审查力度,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经营户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严格实行qs标志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三是按照上级职能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城镇、农村集贸市场、生鲜食品超市,连销经营,对物流配送进行现代化的运销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得到增强。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2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处置各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因事故带来的危害,近期,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四项举措,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防范工作,构筑应急管理的防护屏障,确保辖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积极做好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制订和修订工作。为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应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市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明确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启动应急预案、事故调查处置等工作流程和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主要职责等,确保各级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位。食品方面组织人员对《市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进行了重新修订,主要在市、乡二级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的基础上,对原手册的内容进行充实和完善,着重突出预案的操作性和规范性。操作手册的制定和修改为积极有效应对突发食品、药械安全事故提供了保障。

二是加强重点环节安全预警工作。我局着重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预警机制,根据季节特点和隐患分析情况,通过媒体适时发布预警信息。20xx年6月份,我局根据北京查获的假药生产团伙通过电话购物、快递公司送货案件,及时发布预警通告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非正规渠道的药品;分别在7月份、国庆中秋节前与卫生部门共同发布了“高温季节谨防食物中毒”、“国庆中秋黄金周餐饮食品安全预警”等预警通告,卫生部门还开通了餐饮食品安全短信平台。通过以上举措切实将食品药械安全工作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转变。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在春节、“五一”、儿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来临前,组织人员到景区、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等进行节前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并牵头开展“暗察暗访”活动。我市副市长张勇海多次带队开展节前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检查和景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出具监督整改意见书,责令业主限时抓好整改,相关部门、科室及时回访,督促整改到位,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是加强宣传提升公众防范意识。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和组织参加科普宣传活动,在学校社区举办讲座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普及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防范意识,确保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准确地向监管部门报告,并能积极进行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消除因事故带来的危害和影响.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3

工商分局以科学监管观为指导,围绕一个核心,即紧紧围绕以建立健全工商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十项制度”为核心,夯实“两基础”,即建立了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户基础数据库,为科学监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建立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个人片区责任制,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打下来坚实的基础;实现了“三项创新”,即实施食品安全指导员制度;引进食品经营分类分级监管;分局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放心店建设和农村消费维权网络的建设捆绑综合考核;在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做到“四个结合”,即专项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片区个人追究责任制和责任区责任落实制相结合,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还放心店建设相结合,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相结合;通过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确保了“五个到位”:即确保安全监管到位,长效管理机制到位,经营者自律到位,社会监督到位,监管追究责任到位。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实行定人定岗定职责的管理模式,制定《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十大制度》。

20xx年新年伊始,分局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的领导,分局成立了一把手**分局长担任组长的分局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为副组长,*******为成员。确定了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把手亲自抓,主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原则,确定了两项基本制度,一是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以片区责任人为主,责任区主管责任为辅的原则,在?个责任区监管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分为?个食品安全片区,实行定人定岗定职责的管理模式责任;二是实施食品安全指导员制度,?个食品安全责任片区指定由?位工商工作人员负责责任片区食品经营户为食品安全指导员,明确了每一位工商工作人员的监管责任,落实了“一人一岗一责任”,从而确保了监管责任追究到位,

二、为严格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分局辖区范围内有条不紊地开展了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户主体资格。

分局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结合本辖区的实际,今年3月中旬至6月初,结合各类经营主体年检工作,本着“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和“严查食品经营行为关”方针,采取“谁登记,谁负责”“谁年检,谁把关”原则,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主体证照进行重点审查。一查证照是否齐全;二查证照是否有效,三查经营主体的实际经营状况是否与登记注册一致,四查实际经营商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通过四个环节的查证,对符合的经营主体资格要求的349户食品经营主体,32户食品生产主体,7户餐饮经营主体,按户登记相关事项,落实“一户一档一卡”,建立了健全的食品经营主体的档案,并输入计算机建立了统一定食品经营户信息管理数据库。同时对无证照生产经营和经营行为不规范的食品经营主体依法予以清理整顿。在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期间,分局公出动563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365户,取缔无照经营29户,查处涉及食品经营违法违章案件8件,注销登记63户,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规范经营主体877户。

三、借鉴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加强食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管理,将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管纳入日常管理突出位置,切实维护食品流通领域的正常市场秩序。

所谓分类分级监管,是指工商部门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中,根据食品经营主体在审查主体经营资格、检查经营行为规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平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信用积累等方面的各种影响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将食品经营主体按照其信用积累分值,分为A、B、C、D4个等级,并分别对4个不同的等级,确定实施不同的监管频率。A类信用经营主体,采取A类监管频率,日常检查半年不得少于1次;B类信用经营主体,采取B类监管频率,日常检查季度不得少于1次;C类信用经营主体,采取C类监管频率,日常检查每月不得少于1次;D类信用经营主体,采取D类监管频率,应当监督经营主体停业整顿或监督其退出食品经营主体。分局将食品经营主体的分类分级监管和市局有关食品安全的专项检查有机结合,通过工商所管理系统实行派单,进行系统化和网络化管理,并将其纳入工商执法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月度绩效考核中进行考核,使食品案件监管步入系统化、网络化和规范化的.渠道。为了加强示范放心店的管理,在监管系统中重新设置监管频率,变更为每月一次巡查,尽可能满足上级对放心店监管的要求。

四、实行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员制度。针对责任片区食品经营户经营能力和经营水平参差不齐的特点,分局决定实行片区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员制度,从“建、聘、创、查”四个支点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建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增加消费透明度。针对农村食品安全信息来源渠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4

区食品稽查大队自接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来,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努力解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坚决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自1月7日开展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来,大队高度重视,成立了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区食品稽查大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将“百日行动”与“放心早餐”、“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小饭桌)”等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地毯式的排查摸底、网格化的督导检查,把责任分解到中队、分解到岗位、分解到个人,真正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责任”。以重拳出击的高压态势彰显魄力与信心、以“餐饮监管五统一”的创新举措凸显方法与能力,夯实我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成果,让我区餐饮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取得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吃得到的成效。

二、细化措施、标本兼治

在此次行动中,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充分发扬“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新时期食药监工作精神,集中力量,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进行全面巡查,确保不留盲点,不留死角,特别是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或暗访调查。一是规范持证亮证经营,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将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在店堂的醒目位置,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双证”(健康证、上岗证)上岗,经过全面细致的检查工作,共查处2户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对其进行依法取缔处理。二是利用动态等级评定,认真梳理辖区内317户餐饮单位的量化分级情况,保证日常的监督资料的真实、客观、完整。三是逐家检查、一一核对台账,对各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台账登记制度、进货查验、食品采购溯源情况,火锅店、烧烤店是否统一悬挂“生肉来源公示栏”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14户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存在违规现象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下达整改通知。四是着重对火锅店、烧烤店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情况进行严格排查,督促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工作制度,并要求餐饮单位在明显区域公示火锅等汤料成份,说明未使用非法添加剂等;五是重点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是否配备了能正常运转、清洗、消毒的设施设备,对消毒保洁设施不合格的5户餐饮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勒令其进行及时整改。六是在检查督导过程中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317份,约谈负责人23人次。

截至目前,辖区内共有餐饮服务单位415户,其中包含季节性餐饮单位98户,此次行动中,我大队共出动餐饮监管执法人员82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0台次,监督检查餐饮单位317户次,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68份,整改户数68户,承担重大活动保障2次。真正做到了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监督检查率达到100%;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承诺率达到100%;餐饮单位有关添加剂公示率100%;对辖区内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率达100%。

三、抓重点、破难点、出亮点

(一)让安全饮食伴随孩子的成长

为进一步加强春季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我大队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为契机,在开学前期对辖区内31户托幼机构(小饭桌)进行一次彻底的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区“小饭桌”供餐二十条标准》进行逐一验收排查,督导“小饭桌”从业人员认真落实“硬件五统一、软件五规范”的规范化管理。截至目前,共有26家“小饭桌”符合备公示制管理,依法取缔不符合备公示案制管理“小饭桌”5家,通过张贴与区文化教育广播新闻出版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区“小饭桌”综合整治情况的通告及不符合备案公示制管理“小饭桌”通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营造良好的齐抓共管的监管氛围,确保“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

同时加大对学校食堂的稽查和监管力度,督促、指导辖区内4所大中专院校食堂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制作食品,并将量化分级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效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餐饮消费环境

(二)让安全饮食从早餐开始

区食品稽查大队以规范早餐餐具消毒方法为抓手,严肃整治早餐行业经营不规范行为,着力提升辖区内早餐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我大队对辖区内57家早餐摊店的负责人组织召开了“餐具消毒效果达标座谈会”,对餐具的热力消毒效果进行统一要求,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根据每日就餐人数配备相应数量的餐具,严禁出现未经消毒和消毒不合格的餐具二次上桌使用;二是早餐店必须配备相应的消毒保洁设施,按要求进行消毒保洁;早餐摊点必须配备带盖热力消毒保洁桶,统一进行热力消毒;三是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四是统一张贴由大队免费发放写有“餐具已消毒,请放心使用”及举报电话的食品安全小贴士。同时,积极与区城管局进行沟通联系,形成联动,对不符合经营要求、多次整改仍不合格的早餐摊点依法进行取缔,对4户存在问题的早餐店依法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使我区早餐的经营行为逐渐规范化、科学化。

(三)让创新举措从实践出发

我大队以“思路有突破、工作有创新”为工作理念,率先提出餐饮监管“五统一”的监管方法,将制度摆在明处、将监管落到实处。一是统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更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并要求辖区内各餐饮单位将统一编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张贴悬挂。二是统一公示牌。督导各餐饮单位将统一设计制作集合餐饮服务许可证公示、主要管理制度、量化等级评定于一体的公示牌、餐饮具消毒监督公示牌、生肉来源公示栏、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公示栏在店堂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或摆放,便于公众监督。三是统一食品安全知识岗前培训。不仅制定了培训月活动实施方案,还组建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教材编撰、考卷出题印制工作。通过召开培训工作动员会等宣传方式,使餐饮管理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科学安排时间积极参加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覆盖面达到100%。四是统一建立许可监管信用档案。为提升餐饮监管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水平。我大队督导各餐饮监管单位建立包括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供货资质档案、许可审批档案、量化分级管理档案、行政处罚档案、信用等级档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生产承诺书、食品添加剂备案表等组成的综合性许可监管信用档案。五是统一餐饮服务食品进货记录台账。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第一关”。我大队对全区餐饮服务单位统一印制并下发了餐饮业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食品添加剂采购、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八类台账;并印制台账登记规范,详细说明各类原料如何分类登记,台账内的登记项目如何填写及索证索票的归类粘贴保存等内容,让经营者切实把住食品原料采购“第一关”。

随着暑期的临近,又适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质改革的关键之时,我大队将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势头,始终秉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心齐风正、监管为民”的大队队训,不断夯实我区餐饮服务监管成果,为争创全省食品安全县区而努力奋斗。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5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局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力度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局加强执法检查,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两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依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 强化规范屠宰,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参与开展了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2幅,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

  二、加强酒类市场工作的监管力度

今年,我局酒类商品市场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有关精神,以整顿酒类市场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狠抓《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活动,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商品市场。

(一)做好酒类产销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为规范我县酒类行业的经营主体资格,维护酒类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酒类产销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今年度新办酒类产销许可证39家。通过换发证进一步加强对酒类经营企业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和经营地址等的清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对于证照不符者,要求其办理换证手续;对已停止经营业务企业的酒类产销许可证予以注销;对办理的证件,进行年检,确保证件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逐步建立健全全县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档案。

(二) 坚决溯源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严格执法,以检查随附单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执行情况为重点,今年我局已向酒类批发户企业发放随附单57本,向酒类经营者发放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195张。通过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随附单填写不规范。在检查中往往看到有相当一部分经营者随附单填写内容不全,或不填备案登记号或未加盖企业有效印章。

二是对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警示标志的警示作用认识不够,张贴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部分经营者找种种理由不将标志张贴到醒目位置,致使标志的警示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针对出现的问题,我们积极应对,对随附单的填写进行现场指导,加大对《随附单》的宣传力度,对相关经营者进行培训,保证《随附单》制度深入实施;同时运用教育、督促、处罚等手段,教育经营者自觉执行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并在醒目位置明示警示标志。

(三)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全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475人(次),车辆112台(次),共检查酒类商品零售商381户(次),酒类批发户13家(次),查封过期和不合格酒类商品127瓶,销毁不合格酒类商品354瓶,检查生猪屠宰企业12家(次),检查生猪销售摊位254户(次)。责令停业整改21户,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行政处罚11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四是酒类商品经营点多面广,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加之小店时开时停,这就加大了执法监管的难度。

  四、20xx年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二)强化酒类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进一步强化对《条例》、《办法》及酒类商品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鉴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增强酒类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的能力。同时和新闻媒体合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公示整治结果。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辖区内销售的酒类商品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对诚信经营者及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监测结果定期在新闻媒体及时予以曝光,从而形成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要建立严格的酒类商品备案登记、随附单制度和购销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销货台帐,做到票随货走,货票相符,对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酒类经销商须从证照合法的生产、批发企业购进酒类商品,从而依法规范酒类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规范的酒类商品市场体系,完善酒类商品质量准入规则。

三是加强对酒类商品广告的管理。对新上市的酒类商品,必须持相关资料到县商务局登记备案,持有《酒类商品备案登记表》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销售。

四是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按照程序对证照齐全的经销户发放随附单,工作向一线倾斜,对零售经营户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由零售商向批发商索取《随附单》,批发商向生产厂家索取《随附单》,逆向查处,顺向管理,充分维护“三者”的合法利益。

五是建立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整治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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