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运输合同集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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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运输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热门】运输合同集锦六篇

运输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00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甲方应在货物装拆箱前两天,将经过双方事先确认格式和要点的《装箱通知书》或《拆箱通知书》,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乙方,并做好货物装拆箱准备工作。配仓回单及其他关联文件可传真给乙方。

1.02乙方收到甲方的《装箱通知书》或《拆箱通知书》后,应按照甲方的要求24小时内安排好派车计划,并安排放箱,取单,提箱、验箱、排计划等相关工作。

1.03乙方提箱时,应检查集装箱箱体情况,除非得到甲方允许,否则如因提到坏箱、污箱而造成甲方拒绝装拆箱的,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1.04装箱时,甲方或其委托人检查箱体是否符合要求后,开始负责货物的装箱、计数及施封,并确认标准《装箱单》,若甲方委托乙方填写《装箱单》数据,甲方应在《装箱通知书》中,明确装箱数据。如甲方未明确装箱数据,则由甲方自行指定装箱人填写数据,乙方不再负责数据的准确性。

1.05拆箱时,乙方或其委托人应在检查箱封是否与原应收箱封一致。签收确认后,方可拆箱,拆箱完成后,箱内如有坏污等情况,甲方或其他委托人应注明。

1.06拆箱时,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箱体、铅封完好,开箱门后,甲方对箱内货物认定有问题,则自行向有关方面交涉,乙方应给予协助。

1.07装箱时,乙方应及时将箱封号填在《装箱单》上,并回传或者邮件甲方,以便甲方核对整个《装箱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及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8甲方委托乙方的集装箱运输,集装箱内货物必须是合法的,如由国家机关认定箱内有违法货物,由此而引发的责任后果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1.09因乙方车辆或驾驶员等因素导致集装箱延迟进港,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但遇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1.10甲方应向乙方提前告知货物重量,如货物实际重量超过告知重量5%,造成乙方车辆被路政、交警部门罚款扣车扣分,以及船公司港区拒绝收箱,由此产生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11为履行本协议,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种资料、信息等均为保密资料,无论本协议是否履行,乙方均应做到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人泄漏。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12在集装箱运输作业中,产生双方约定之外的费用,如是乙方责任,则由乙方承担费用;如是非乙方责任,则由甲方按照附件《集装箱运输额外费用表》承担相关费用。

1.13运输作业中使用的集装箱,除甲方自备箱外,都由乙方出具手续向船公司租借,期间由此发生的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坏污费,非乙方责任的,甲方应实时、无条件的支付给乙方,其后,甲方可按船公司的有关政策自行申请办理退款减免等其他事宜。乙方应给予最大限度的协助。

2.00费用结算方式

2.01乙方应在当月作业完成后的次月十日前,将月度作业运费帐单递交甲方核对,甲方核对后,运费以及小额代垫费用应在次月收到发票后的30日内全部结清。代垫大额费用须在当月内付给乙方。

2.02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应支付费用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03代垫费中,港杂费,疏港费,超期费,污箱修箱费,如港区船公司不能指定甲方要求抬头,而甲方又需要乙方出具甲方抬头的发票方能结帐,乙方对该类费用可以收取代开票税。

3.00其它事宜

3.01合同所提及的《装箱通知书》,《拆箱通知书》,《装箱单》,《集装箱运输额外费用表》、《发票样式及说明》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02《装箱通知书》,《拆箱通知书》是甲乙双方确认运输费用的依据,甲方必须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递乙方。额外费用产生后,甲乙双方可由其他方式确认,但发生争议时候,也由电子邮件确认为准

3.03甲方指定收发电子邮件地址为:

乙方指定收发电子邮件地址为:

3.04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解决。

3.05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3.0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均无异议可自动延长一年,并重新签订协议。

甲方(托运人)乙方(承运人)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地址:地址:

公司签章:公司签章:

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

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签字: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签字:

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身份证号: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身份证号::

签定合同日期:年月日签定合同日期:年月日

运输合同 篇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使用方向(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工程所用混凝土加工、运输业务承包给乙方,并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业务概况

1.1 业务范围: 等所用混凝土拌制、运输。

1.2 业务内容:加工混凝土所用搅拌站设备基础制作,搅拌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设置避雷装置,搅拌站设备校验标定,混凝土的拌制并运输至各施工现场。

第二条 工期

2.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开始试运行;

年 月 日达到混凝土的正常供应量。

2.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3 如业主、建设单位与甲方所签合同工期调整,则甲乙双方约定的竣工日期相应调整。

第三条 生产条件

3.1乙方必须保证建设二条完好的生产线使用,以确保达到甲方工程所需砼数量(高峰期日最大供应量 m3)。建站期间乙方使用的水电费用自理。

3.2 乙方所提供生产线必须设备齐全、运行良好。要求使用新型 拌和站(自动上料,骨料仓、粉料仓、水、外加剂均使用电子计量)两套。乙方提供100t地磅一台,备用发电机一台。

3.3乙方提供甲方宣传所用条幅、标识等悬挂地点。

3.4乙方应出具成品混凝土的检验合格报告。

3.5乙方应具有混凝土罐车不少于 辆。

第四条 合同单价、数量、价值

4.1本合同采用包干单价:

4.1.1混凝土加工、运输综合单价为 元/m3,单价包含的内容:混凝土的拌制及运输、装卸费(运距 公里);拌合站临时设施费[含拌合站生活、贮存、生产设施、砼实验设施(标养室)、围墙、地面硬化、排水设施、文明施工设施等];地方事宜协调费;拌合站及搅拌车设备费及安装、维修、拆除费;砼原材料场内的保管、搬运、标识费;抽水设备费及安装、使用 、维修、拆除费;水电费;设备及人员调迁费、各种保险费、税费、安全措施费及施工管理费等为完成混凝土加工、运输所需的全部费用。

4.1.2本合同为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4.2数量:本合同各规格混凝土供应总数量约计 m3.具体结算时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4.3价值:价值为混凝土供应单价乘以混凝土供应数量。本合同总价值约计 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五条 计划及供货

5.1甲方于混凝土使用前4小时填写《混凝土需用计划单》送乙方,乙方在计划供混凝土时间前3小时签字回执确认按计划供应混凝土。

5.2如甲方变更需用混凝土时间,需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书面告知乙方,乙方签字回执甲方。

5.3乙方根据施工需要及时将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及时供应或中断混凝土供应时,所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4甲方在灌注临近结束最后两车前向乙方电话通知剩余实际需用方量。

第六条 运输及装卸

6.1乙方负责办理混凝土的运输、装卸等手续直至交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随行人员进出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6.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需的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有足够保证输送混凝土必需的电力、照明、水源及临时清洗车辆等设施。

第七条 检验和验收

7.1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混凝土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并随机取样制作试件和养护。若出机口试件不合格,引起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若出机口试件合格,需双方具体分析原因,引起的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7.2甲方在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对混凝土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测试。现场初试按本合同有关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主要指坍落度、温度、黏聚性等,不能满足要求时,由乙方负责调试,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调试合格,可以投入使用,否则乙方就地作废处理。

7.3乙方制作的混凝土在浇筑前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7.4混凝土运输到达浇筑地点后,如果由于甲方现场准备不充分等原因不能及时浇筑,导致混凝土拌和物的相关性能指标不能满足灌注要求或产品失效报废时,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7.5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乙方单方掺加外加剂、掺和物、生水等,由此发生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等由乙方承担。

7.6甲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甲方组织,会同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的原因、责任,并共同提出书面处理意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7.7甲方应按照国家关于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规范(GB50164-92)加强浇捣养护,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损失等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8.1工程计量方式:钻孔桩基础的混凝土数量按双方实际签认量(以跟随车辆的单据为依据)进行结算(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方抽检,发现数量不符时当批次供应量按最低的抽检数量进行计量)。桥涵其他部位混凝土用量按

设计图纸量为结算依据进行计量。出现跑模、涨模时按双方现场确认的数量据实计量。根据配合比计算砂石料的实际数量。

8.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缴纳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的,乙方同意甲方从第一次结算款中扣除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交(合格)后30日内,据合同履行情况无息返还。

8.3工程进度结算及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结合工程形象进度按月计量付款,每月按实际结算额的 70% 支付工程款,季度付款按实际结算额度的 90% 支付。

8.4竣工末次结算及付款: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末次清算手续,工程款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付款时乙方提供发票。

8.5质量保证金支付:保修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或修复完所有质量缺陷后,经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凭据后,由甲方返还(无息)。

8.6结算程序:乙方报送甲方并经甲方按审核程序审核(甲方审核程序: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预算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计量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款、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能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持有的此类文件,对甲方不产生效力。

第九条 材料及设备

9.1本工程所用水泥、砼外加剂、粉煤灰、砂石料由甲方供应,乙方负责保管及数量控制。

9.2本工程所用材料损耗数量以甲方提供的砼配合比乘以约定消耗系数 (一般碎石3%,中砂5%,水泥0,粉煤灰2%,外加剂1%) 为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供应材料用量超出配合比的额定数量部分,甲方在结算中按市场价扣除乙方所超用甲方供料款,并加收 8% 的管理费。

9.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满足工程需要的搅拌站及砼运输设备,保证在出现设备故障、临时停电、设备检修等情况时不中断砼供应。主要设备有:两套 搅拌机及相应的四斗配料机,配齐相关的水泥罐、粉煤灰罐;配备状态良好的砼搅拌运输车不少于十台。

第十条 安全质量及职业健康

10.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甲方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混凝土质量。

10.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对其工作内容全面负责,必须达到甲方技术交底要求、国家及工程所属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满足甲方同建设单位及业主签订的各项目标。

10.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实验室提供的配合比通知单拌合混凝土,混凝土在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将理论配合比调整为施工配合比。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做砼抗压试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及其它各项指标达到设计及行业规范要求。因砼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10.4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由发生方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10.4在施工现场内,供方车辆要听从甲方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一条 甲乙方驻工地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

11.1甲方驻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 11.2乙方驻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 11.3乙方驻工地负责人(以及驻工地负责人书面委托的临时驻工地负责人),甲方视为乙方的全权代表。

11.4乙方驻工地负责人需要更换时,乙方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同意后,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11.5乙方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对外经济活动,需经甲乙双方驻工地负责人(以及驻工地负责人书面委托的临时驻工地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方能生效,否则甲方一律不认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无条件全部承担。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2.1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包括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由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品种、质量、数量进行检查与验收。

12.2甲方制定总体进度计划,明确质量、安全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目标,指导乙方实现管理目标,保证施工时间准确,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工地卸料及时。

12.3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技术交底资料,向乙方提供工程用量、混凝土配合比控制资料。

12.4审查乙方报送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12.5及时组织砼所需各项材料,并运送到乙方搅拌站。

12.6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程计量和结算手续,及时拨付工程款。

12.7按有关规定组织乙方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3.1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质量控制》GB50164、《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JGJ/T10现行国家标准进行生产。

13.2 按时保质保量的供应混凝土,并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匀质性、连续性。

13.3 保证混凝土坍落度及有关指标符合合同要求,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发现有关指标超出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损失由乙方承担。

13.4在合同签订后,按要求的时间、机械设备数量、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及时组织进场。

13.5负责制定砼搅拌站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措施。

13.6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工程材料、砼的试验检测工作,加强设备管理及维护工作,保障砼及时供给。

13.7负责办理交通所需各项手续,混凝土的运输车辆须有养路费,以确保混凝土的及时、不间断供应。

13.8严格按国家、铁道部、业主、甲方关于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承担施工安全的全部责任和经济责任。

13.9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利益及企业形象。必须执行甲方制定的进度、质量计划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指挥,按甲方要求做好职工安全、职业等相关培训。接受甲方及业主进行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考核、评比和奖惩。

13.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主动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安全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和监督,并予以积极的配合支持。

13.11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要求,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及企业宣传工作,临时设施按照甲方

要求统一规划,作业人员、机械设备统一标识。费用由乙方承担。

13.12负责竣工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等工作,乙方服从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安排,并积极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13.13乙方单位主要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并服从甲方的业务指导。

13.14乙方处理好与业主、设计、监理、接管使用单位关系,协助甲方处理地方事宜。自行处理及维护与地方的关系,加强与各桥涵劳务承包人之间的协调配合,保证满足施工现场混凝土的供应。

13.15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和建设单位合同中及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中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防止火灾,减少污染、降低噪音,并承担由于施工作业造成的环境破坏、损害公众利益和财产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责任。

13.16及时提报工程计量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及竣工结算。

13.17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或部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在本合同终止前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工程款挪作他用。

13.18由于业主、建设单位对甲方拨付资金不及时导致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款项时,甲方按业主、建设单位迟延支付的时间及比例顺延支付乙方,此种情况下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不承担支付利息及其他违约责任)。乙方应当自行筹集足量资金用于工程周转,并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

13.19乙方应及时支付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报酬。乙方在季度结算时,必须提供职工工资发放的原始凭证,并作为结算的附件存档。如乙方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报酬,造成工期、延误及不良社会影响时,甲方视作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本工程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工期及有关安全、质量规定完成,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如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事件,按业主及上级对甲方的罚款及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双倍赔偿。

14.2甲方对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等规章制度的乙方施工人员按规定给与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清理出场,乙方代表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及时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它约定:

17.1甲方为履行与业主所签合同目标,有权力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计划,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17.2乙方资料需要上报业主、监理的,必须先上报甲方,由甲方审核批准并加盖公章统一上报,否则无效。

17.3乙方在甲方统一指导组织下开展公共关系工作,负责相应费用,时时处处维护甲方的声誉。

17.4乙方管理人员纳入甲方管理范围,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不得影响甲方的总体计划。

17.5本工程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任何债务纠纷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困此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追索。乙方人员出现任何违法乱纪或刑事案件后果均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运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车号:

为了加快公路建设进度,确保安全生产,甲、乙双方建立沥青混凝土运输劳务关系,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运输提供相关条件并及时解答乙方的各种咨询。

二、乙方每天应按规定时间到我处过磅室报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未经甲方同意许可,不得无故缺席或参加其它运输,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运输,本协议自动解除。

三、乙方每天报到后需对车辆进行检查,必须保证车辆的车况完好。如车辆故障需停驶检修,应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调整。

四、运输车辆每次使用前后必须清扫干净,车厢板上涂一薄层油水(1:3)混合液,以防止混合料粘结车厢,但不得有余液积聚在车厢底部。

五、从拌合机向运料车上装料时,应多次挪动车辆位置,平衡装料,减少混合料离析、洒落。

六、运料车至现场后,应听从现场人员指挥,将车辆有序停放。在将混合料卸入摊铺机时,应将料车平稳地倒在摊铺机料斗中间,距摊铺机约10c左右时停下、卸料,严禁料车撞击摊铺机。

七、乙方应对车辆及时检修保养。若在运输途中发生故障维修时间超过2小时造成摊铺材料报废,乙方应负责赔偿全部损失(沥青混凝土材料400元吨)。

八、乙方应加强对沥青混凝土运输途中的保护,自备蓬布等覆盖设备用于对材料的保温、防雨,遇有恶劣天气情况及时覆盖。

九、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所承运的沥青混凝土缺失、泄露或处置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按照400元吨价格赔偿甲方。

十、乙方在运输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严守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若乙方车辆出现安全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甲方根据工作和车辆运输情况,可随时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时应提前1天通知乙方。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4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的权利和义务责任,确保工程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民运输施工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

l、工程名称:碎石运输。

2、工程地点: .

3、车型、车辆要求:暂定 辆车,车型为 前四后八和前两后八自卸车,但车辆规格需与该车行驶证一致。

4、工程期限:自 至 .

5、运输距离及价格:运距 公里以内,按吨位计算,每吨 元,按实际装载重量计算。车辆台数:视工地实际情况或甲方需要确定。

二、车辆要求

车辆数量要求 台,甲方付给乙方调车费每台__ _元,此款第一次结帐一次性扣完。

三、甲方责任

1、如乙方车辆没有违规、违章,正常运输,如被交通运管、交警等行政执法部门罚款及社会人员干扰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因超载而产生的罚款也由甲方承担。车辆因查扣、被拦堵超过12小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每车500元。乙方必须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如手续不齐全,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费用。

2、甲方要保证12小时有人有车上下货及开票等工作人员,保证乙方车辆在早上6点至晚上10点正常运行,反之属甲方违约,按每天每车10000元赔付的比例付给乙方。但如遇大检查等突发情况除外。

3、甲方负责安排车队的住宿及停车场地,住宿费用由车队自己承担。

4、甲方必须保证新老路价格不变。

5、甲方应保证给乙方及时办理结算运费,如因运费结算不及时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保证上料卸料场地及路途通行顺畅。

四、乙方责任

1、车队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和调度,乙方必须保证工期正常完工。

2、如因司机违章、违规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如车辆人员造成的交通事故等由乙方承担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关于超载不在违章之内。

3、乙方车辆如有特殊原因退场需提前10天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退场。

4、乙方车辆进场后不准外出拉货物,如发现外出拉货物,车辆不在甲方指定地点装卸,罚款1000元。

5、乙方必须拉运甲方提供的场地所约束的条件及车辆拉所明确 的路线组织运输,确保施工进度和数量。

6、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不得因价格问题造成甲方损失, 后果由乙方自负。

7、乙方应按照甲方周期计划完成甲方给予的任务。

8、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政府全市大检查等,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以下条款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遵守并执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如有违约,按合同违约条款中的条例处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必须有违约方全部承担。

2、纠纷解决:甲乙双方以诚相待,同心同德,共同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的协议要以书面形式。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不符,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望共同遵守。运输工程结束后或合同到期,双方无纠纷,运费付清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5、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虚假计量,如有发生,则以虚假部分的十倍违约金赔偿给对方。

六、结算方式

1、每月3号之前交票,到15号结帐。

2、甲方保证按时结算运输费用,未按时结算,因此产生停运的损失费由甲方负责,车辆必须办手续齐全的合法车辆。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20’,rmb/40’。

6、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当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集装箱运输合同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或民众骚

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6)因罢工、停工、工潮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7)因任何不法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当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其它事宜:

1、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运输合同 篇6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此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运输价格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

2. 甲方按照规定的标准对货物包装。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收货人、收货地点、电话、收货单位名称。

4. 甲方委托运输油漆属危险品,乙方应采用国家规定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

5.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地点、收货人、收货单位及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目的地。

6. 甲方因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和收货单位或取消托运时,乙方应给予配合,避免货物损失。

7. 甲方对在乙方运输途中发生的各种货物数量缺少,货物质量人为变质、变形,有权向乙 方提出索赔。

8. 乙方应积极参加各种保险,如果运输途中发生事故导致的货物短少灭失,无论乙方是否 全责或主要责任,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足额赔偿责任,并在30天内进行赔偿,若乙方向他人追偿损失需由甲方进行协助时,甲方有义务提供书面证据进行协助。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运输价格向甲方收取运输费用。

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地点、收货人按时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3. 如甲方提供的地点和收货人查不到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保管所运货物。对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乙方有权按照国家规定收取保管费。

4. 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时,应及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通知。

5. 乙方负责运输的货物,保证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变形。

6. 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之前,如发现货物包装不符合要求,有权拒绝运输或向甲方提出进行重新更换包装或加固。

7. 乙方在甲方交货时,应清点运输货物数量、包装情况,避免出现问题造成纠纷。

  三、 双方约定,甲方在收到货物并复核后,按实收重量付款。

  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协调解决。

  五、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托运方): 乙 方(承运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