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位租赁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车位租赁合同 篇1出租方:
承租方:
(车位所有权方, 以下简称甲方) ( 车位租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 着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本小区负一层,小区物管部自编车位号 车位出租 给乙方作停车使用。
第二条 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共 个月/年, 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本小区负一层 号 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后本协议自动废除。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
甲乙双方议定月/年租金 元。乙方需月/年租用车位,应按月/年一次性缴纳给 甲方车位租用费, 先付款后使用, 甲方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收到乙方车位租用费月/年 元整。
第四条 租金付款币种及付款方式。
甲方不接受乙方转账付款,乙方应以人民币现金交付给甲方车位租用费。
第五条 车辆进出小区卡证。
甲方将车辆进出小区卡证及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车辆进出卡证期限内 如卡证损坏、丢失,必须及时告知甲方进行补办卡证,补办卡证所发生的工本费由乙方 全额支付。
第六条 车辆进出小区卡证押金。
甲方必须收取乙方租用的车辆进出小区卡证押金 元整。乙方不租用车位时退 回甲方的卡证,甲方将卡证押金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 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签字) : 乙 方(签字) : 身 份 证:
电 住 话:
址:
年 月 日 身 份 证:
电 住 话:
址: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车位租赁合同 篇2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依据《物权法》第六章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之规定,受车位产权人委托,面向本小区车主出租。经乙方向甲方申请,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所有的地面停车位(位置较分散、无专人值守)租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小区车位有限,首先满足本小区车主(业主)租用。
二、乙方居住位置为 小区 栋 单元 层 号。车牌号: ,租用车位位置编号为 号。
三、乙方车位租用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间车位租用人车辆的保管和相邻车辆、人员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合同到期后,乙方必须将车位设施完好地交还甲方。
四、车位设施的正常维护由甲方负责,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五、本停车位月租费为: 元,物业服务费每月为: 元,车主对机动车辆有保管要求的`,须另行与甲方签订机动车辆保管合同。
六、乙方在车位租用期内不得将车位转租给他人,违者甲方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并处以100-500元违约金。
七、乙方在车位租用期间必须遵守《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的规定条款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仼。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若乙方违约、除处以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收回车位,终止合同。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车主) (签字)
年 月 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3甲方:华大家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将华大家园地上停车位租赁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地上停车位编号和业主车牌号
地上停车位编号: 业主车牌号: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次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
2、乙方须于本次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与甲方办理续签合同的相关手续。
3、续签合同时,乙方因故不能到场时,须由其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履行续签合同的相关手续。
4、租赁期满,乙方不按期续签合同的,甲方可另行租赁。
5、乙方在出售华大家园房产时,本合同约定的租期内可退租;租赁期满后本合同不续签。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承租地上停车位的年租金900元∕个年,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付清。续租年租金的调整依国家政策、市场行情等因素由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决定。
停车位租金不包含泊车服务费。泊车服务费根据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由乙方另行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第四条 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2、 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停车位进行停车管理服务。
乙方义务:
1、乙方在使用地上车位时必须服从物业管理规定;
2、租赁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符合物业管理规定的机动车辆;
3、乙方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时,应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4、乙方不得在地上车位上清洗车辆,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须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
5、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6、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停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以及物业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 免责约定
1、本合同仅为车位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车辆保管及泊车服务义务,乙方在使用停车位过程中,发生车辆毁损、灭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相免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构成违约,应按本合同款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它
1、在小区遭遇如火灾等紧急事件时,乙方无条件同意车位被临时占用或使用。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物业管理公司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