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现金的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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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现金的安全完整,做到账实相符,必须做好现金的清查工作。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库存现金的清查的文章,希望能为你提供帮助:

库存现金的清查

现金清查的基本方法是清点库存现金,并将现金实存数与现金日记账上的余额进行核对。实存数是指企业金库内实有的现款额,清查时不能用借条等单据来抵充现金。每日终了应查对库存现金实存数与其账面余额是否相符。

定期或不定期清查时,一般应组成清查小组并负责现金清查工作,清查人员应在出纳人员在场时清点现金,核对账实,并根据清查结果填制“现金盘点报告单”,注明实存数与账面余额。如发现现金账实不符或有其他问题,应查明原因,报告主管负责人或上级领导部门处理。对于预付给职工或内部单位尚未使用的备用金或剩余备用金,应及时催促报销或交回,采用定额备用金制度的企业,一般是在年终时进行一次清理,收回拨付的定额数,下一年度再根据实际需要重新规定定额,拨付现金。

为了防止挪用现金,各部门或车间必须配备备用金负责人进行管理,财会部门应进行抽查。对于现金清查中发现的账实不符,即现金溢缺情况,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现金清查中发现短缺的现金,应按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现金清查中发现溢余的现金,应按溢余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按如下要求进行处理:

(1)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或“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作为盘亏损失处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2)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作为盘盈利得处理,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盘盈利得”科目。

  如何认定已购住房购房时间

【问】如何认定已购住房购房时间?

【解答】根据京地税营[2005]345号规定纳税人销售已购住房的购房时间,可按契税完税凭证、契税核定证明或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时间孰先原则确定。

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由于合理客观原因,购房人未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办理契税手续的`,购房时间的认定可凭原购房发票或合法付款票据证明的第一笔购房款交纳时间作为购房时间。

  合营企业是否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

【问】企业对于合营企业是否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解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投资企业对于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不应采用比例合并法。但是,如果根据有关章程、协议等,表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应当将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如何处理

【问】企业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其认股权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企业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其认股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有关权益工具定义的,应当按照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减去不附认股权且其他条件相同的公司债券公允价值后的差额,确认一项权益工具(资本公积)。

企业对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进行追溯调整。